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

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宣導抽測用簡答題


1.本府推動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的政策目的為何?
答:為促進垃圾減量、節能減碳及維護員工師生身體健康。
2.本府執行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之法源為何?
答: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。
3.本府設施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的日期為何?
答:市政大樓自10541日實施,市政大樓以外市府機關學校自10581日實施。
4.請舉出3種一次性餐具。
答:紙餐盒、塑膠餐盒、木片餐盒、紙杯、塑膠杯、紙碗、塑膠碗、塑膠湯匙、紙盤、塑膠盤、紙碟、塑膠碟、免洗筷、塑膠攪拌棒、竹製攪拌棒、塑膠湯匙、塑膠刀子、塑膠叉子、竹製叉子、或其他用完即丟之餐飲用品。
5.美耐皿餐具表面刮痕裂縫遇熱食容易溶出哪種化學物質?
答:三聚氰胺。
6.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後,可以哪些材質之餐具替代?
答:可改以陶、瓷、玻璃及不銹鋼材質製成之環保餐具替代。
7.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實施後,機關學校開會、舉辦活動可不可以提供塑膠杯水及塑膠瓶裝水?
答:不可以。
8.問: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實施後,機關學校開會、舉辦活動如需供餐可不可以提供一次性餐具?
答:不可以。
9.問: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實施後,機關學校內餐廳、賣場、販賣餐飲處所及臨時攤位不可以提供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,消費者如需外帶且未自備環保餐具,業者應如何處理?
答:以販售方式提供環保餐具;或提供消費者以押金借用環保餐具,歸還時退還押金之服務。
10.問:配合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,機關學校應宣導同仁注意什麼?
答:自備環保杯取用飲水,減少購買瓶裝水。自備環保餐具,減少使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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